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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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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 发布时间:2008-1-23 16:41:5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816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忠副州长受州长严金海同志委托,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2007年政府工作的总结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实事求是,提出的2008年工作目标及任务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得力,重点突出,符合海北实际。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州人民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州委十届五次全体会议和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结构调整、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力争五个方面走在全省前列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确保全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新的成效。扎实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确保农牧民增收;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提高质量和效益,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做大做强旅游业,引领服务业加快发展;着力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可持续发展;坚持发展抓项目,努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全面深化改革,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统筹协调,加快社会建设;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推进和谐海北建设,努力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持人民群众生活不断改善和提高。

会议号召,全州各族人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奋发进取,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海北而努力奋斗。

 
主办单位:青海省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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