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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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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 发布时间:2007-12-2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进一步完善人民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任务,也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础性工作。2005年,中共中央下发了9号文件,既为做好新时期代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指明了代表工作的方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大代表工作的高度重视。全面深入贯彻好中央9号文件,把代表工作不断推向新的发展水平,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长期重要任务,也是人大工作者认真研究和探索的重要课题。我们认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要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我们只有从根本上、全州工作大局上充分认识代表工作的重要性,把代表工作摆在应有的地位,依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才能有力地推动人大工作的开展。其一,要从突出代表的主体地位来认识。人大代表由人民群众自下而上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代表人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搞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其二,要从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来认识。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最了解实际情况,最能体会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是各级人大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作用,才能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决议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三,要从增强人大工作活力的需要来认识。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要依靠力量,人大四项基本职权的行使都离不开人大代表的积极参与,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都离不开人大代表的创造性工作,注重做好代表工作,发挥好代表作用,是各级人大必须把握好的基本工作原则和方法。因此,我们要深化对代表工作的认识,不断改进和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支持、规范和保证其依法履行职责,努力把代表工作向更高层次推进,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二、切实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履行职务的能力。
    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履行职权,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问题。每次换届选举,新当选的代表在整个代表中占相当的比例。因此,要着力从三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不断增强人大代表的代表意识和履职意识。第一,把好代表入口关,选优秀人才当代表。在推荐侯选人时,积极引导广大选民和选举单位,按照代表结构, 注意代表的广泛性,更要充分考虑代表的先进性和个人素质的全面性;即坚持依法办事,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提名权,不搞“面子”代表,“照顾”代表,又积极引导选民选举思想品质和工作表现好,政治文化素质高和社会活动能力强,能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基层的人,能带动农牧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人,能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职权的人,选举为人大代表。第二,把好代表培训关,在强化代表素质上下功夫。针对代表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办法,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一是举办学习班集中培训、外出考察学习、异地培训学习、经济形势报告会或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代表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二是向全体代表发放《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学习资料,便于代表经常学习;三是给代表征订《人民代表报》等报刊,定期 寄送给代表,让代表学习和了解全国人大以及省内外各地人大工作动态、做法、经验和体会;四是组织代表讨论与本地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活动。通过培训学习,增强人民代表的三种意识。1、主体意识。明确自己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占主导地位,从而提高发挥主体作用的主动性。2、责任意识。认识自己不仅是代表选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而且是履行法定职责,增强尽职的责任感。3、法律意识。懂得自己必须熟悉《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严格执行代表职务。与此同时,要积极开展向选民述职活动,接受选民的评议和监督,这对代表履行职责、执行代表职务是很好的鞭策、鼓励和启发,有利于代表增强代表意识和提高履职能力,密切代表与选民的关系。第三,把好代表履职关,充分调动代表参政履职的积极性。人大代表是职务,自然也应该建立与职务相称的工作平台,这个平台就是为人大代表参政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州县人大常委会要紧扣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调动起人大代表的积极性,为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履行好监督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其一,围绕依法监督发挥职能。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把党和政府 的决策变为人民的意愿,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通过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其二,围绕社情民意发挥职能。人大代表应从深入了解民情、关注民生、集中民智、实现民愿入手,了解弱势群体的困难,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愿望,为党委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其三,围绕业务大局发挥职能。人大代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顺应时代要求,紧紧围绕强州富民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督促国家工作人员恪守为民之责,常思为民之事,依法维护好人民的利益。其四,围绕社会稳定发挥职能。重点是引导全民遵法、守法,强化城乡社会保障,完善济困救助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建立建全代表工作组织保障体系,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
   (一)完善代表工作制度。为了克服代表工作的随意性、被动性,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必须健全各项制度,包括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制度,代表持证视察制度,培训人大代表制度,接待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建议意见交办制度等,以制度规范代表的各项工作。要加强代表小组网络建设,按地区和行业划分代表小组,推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心办事的代表担任组长。健全联络员队伍,分片负责联络,协调代表小组的工作,按照有制度、有阵地、有活动、有经费、有档案、有实效的标准,推进代表规范化建设。州县人大常委会有分管领导抓代表工作,各专门委员会与相关行业的代表建立密切的联系,紧紧依靠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的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做到代表活动有章可循,促进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之间、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使代表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做好代表履职的保障工作。代表工作是一个整体性、社会性的工作,代表履行好职务,必须有良好的社会氛围和保障机制。代表履行职务,开展活动是法定的权力,必须要有经费保障。州县人大常委会要从代表履行职务这个角度出发,争取和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为代表更好履职提供必须的财力保障。为提高代表活动经费的使用效益,州县人大常委会要组织人大代表集中活动,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有效作用。
   (三)拓展代表联系的渠道。为代表提供更加宽广、畅通的反映社情民意、建议意见的渠道,是加强代表工作,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的重要方面,同时也为代表依法更好地履职发挥督促作用。一是要开通人大代表的“代表直通车”。借鉴各地人大工作的成功经验,制作州县人大代表“代表直通车”专用信封,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分发给每位代表,要求一府两院及各组成部门收到人大代表“代表直通车”信件后认真阅处,及时办理,将办理结果三个月内答复代表。二要设立代表信箱。州县人大常委会在主要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设立“人大代表信箱”,由州县人大常委会指派代表定期开启,收集人大代表以及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通过这种方式,让代表广泛地了解干部群众的想法和意愿,为人大代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广泛联系开辟新的便利渠道。三要密切代表的联系,搞好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深纽带作用,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通过代表贯彻落实,经常听取代表的呼声和要求,使国家机关的工作更加符合民意。对代表的来信来访要认真阅办,反映的问题要积极帮助解决,组织代表视察要从交通、生活等方面安排周到、细致,保证代表活动顺利进行。
    四、着力提高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和议案质量。
    人大代表向一府两院及人大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是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更是人大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因此,要着力提高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议案工作的质量。一是做好现场答复。人代会期间,对代表提出的一些普遍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组织州县政府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面对面的进行现场答复,就该意见建议作出明确答复和承诺;二是及时交办。人代会结束后,由州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将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就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限期进行办理,并答复给每一位代表。三是督促落实。州县人大常委会应在每年年中、年末组织人员,实行重点检查和普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认真办理落实。四是实行退办制度。对承办单位送来的回复严格把关,对答复格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答复内容敷衍塞责、代表不满意的,由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函告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代表活动。
    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是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一个重要方面。在闭会期间开展丰富有效的代表活动,有利于人大代表及时了解掌握一府两院和人大机关工作现状,提高会议期间的审议水平,有利于加强一府两院与人大代表、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要组织代表对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情况进行视察,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充分了解和掌握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为审议各项工作作好准备。人代会前州县人大常委会要向全体代表发放征求意表,征求对全州各项工作的建议意见,征求到的意见经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归纳整理后分送常委会领导及专委会,供确定年度计划时参考。每次常委会会议前报据会议议程组织检查、视察、调研,为常委会审议各项工作提供依据。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听取州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找出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通过这些活动,使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活动,以丰富代表活动,促进代表更好的发挥作用。
    六、积极探索监督代表的方法和途径。
    近几年,全国各地广泛开展代表述职活动,对促进代表工作,监督人大代表的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不仅增强了代表履职的意识,而且对发挥代表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要积极借鉴这种好的做法,并加以推广。代表述职评议中常委会领导及其专委会领导要发挥示范作用,亲自撰写述职报告,分赴各选举单位,虚心听取选民的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为了提高代表的履职意识,要建立“人大代表工作志”制度,对人大代表任期内依法行使代表职务、开展代表活动进行专题记录,主要包括参加会议情况,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情况,视察、检查、调研情况,联系选举单位和选民情况,以及其它相关栏目,要求代表将自己在任期内行使代表职务时的工作情况认真记录,由选举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交送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进行登记,以便掌握人大代表整体履职情况。
    七、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支持人民当家做主,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的政权组织形式,坚持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是一条始终遵循的根本的宪法原则。人大代表工作政治性强,影响力大,涉及面广,如果不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就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甚至影响政治稳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重大损失。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并明确提出我们党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规范党委与人大的关系、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等一系列目标任务,因此,人大代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最广泛的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要通过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组织推荐的人经过法定程序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要教育和引导人大代表中的共产党员,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模范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各级党委要积极支持和鼓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善于运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团结带动广大人民为实现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社会的目标而奋斗;二是加强对《代表法》、《监督法》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把《代表法》、《监督法》作为党政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各新闻媒体要经常报道代表活动,宣传代表工作;三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人大代表要带头参加各项活动,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切实发挥好代表的作用;四是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监督,不断提高代表执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五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实地调查等方式,密切党与代表的联系,在重大问题上倾听代表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代表履行职务的实际困难。加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使之成为便于操作的行为规范,并切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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