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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作用的思考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国顺


【 字体: 发布时间:2007-12-2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基层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建设和保障人民权利、公民利益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如何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是乡镇人大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回顾近几年来我县的乡镇人大工作,总的发展是健康的。全县乡镇人大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大胆探索,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和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促进全县“三个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乡镇人大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一些干部群众对乡镇人大在政权建设中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的把乡镇人大看成是“摆设”,把开人代会看成是“走过场”,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看成是“自找麻烦”,有的甚至认为对政府实施监督是“找刺”。部分乡镇人大负责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存在 “二线心态”,自我加压、争创一流的意识不强,缺乏敢闯敢干的精神。由此带来乡镇人大工作不规范的现象:首先是乡镇人代会程序不规范,会议质量不高,随意性大,很多乡镇只用一天或半天便开完人代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乡镇人大不能从事行政工作,然而事实上,乡镇人大主席分担政府工作的现象非常普遍,人大工作变成了“副业”。由此,在某些乡镇出现了“耕别人的地,荒自己的田”的现象,加之一些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对人大业务知识生疏,工作起来底气不足,使人大的职能得不到很好发挥。二是乡镇人大工作随意性大,工作被动。对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缺乏研究探讨,对全年的人大工作缺乏计划安排,工作中想到什么就做什么,难以产生理想的效果。各乡镇人大不同程度地存在“等”“靠”“看”的依赖思想,缺乏工作主动性,不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而是一味地等待上级人大的工作部署和工作指导。有的乡镇人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人代会决定、年终总结等不报送上级人大常委会,工作上不主动衔接,导致联系指导上的盲区和断层;三是监督的实际效果不明显。有的虽然开展了很多视察、检查活动,但往往是形式主义,走马观花,做表面文章,没有触及深层次的矛盾,难以达到监督的理想效果和预期目的;四是缺乏创新意识。工作方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缺少新变化、新气象;五是乡镇人大代表素质有待提高。乡镇人大代表中,农牧民身份的占绝大多数,其素质与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六是乡镇人大办公条件急需改善。乡镇人大与党委、政府合署办公的情况普遍,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代表活动经费严重缺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创新,转变方式,统一思想,狠抓落实,推动全县乡镇人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首先要从提高乡镇人大负责同志的认识入手。乡镇人大负责同志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尽快提高对乡镇人大的作用、地位的认识,充分认识乡镇人大工作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线,认清自身肩负的重要使命,热爱人大工作,勤于思考人大工作,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真正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乡镇人大,要坚持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做到重大活动经党委批准,拟作出的决议决定经党委原则同意;对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提出建议,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要善于领会和贯彻党委的意图和主张,及时把党委的重大决策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动员和组织群众贯彻实施。无论是专职主席还是专职副主席,都要自觉摆正位置,始终注意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应当明确,没有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人大工作是很难开展的,人大越是坚持和依靠党委的领导,工作就会越顺利、越发展。二要坚持依法办事。在新形势下,农村牧区经济越发展,改革越深入,农牧民及各方面之间的经济活动与利益关系就越复杂多变,就越需要健全的法制来引导、规范和保障。因此,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一定要自觉坚持依法办事,保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始终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三要加强学习,转变方法。乡镇人大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要使自己的工作适应人大工作的需要,不仅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还要注意了解人大工作的特点、规律,熟悉人大工作的程序,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通过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真正达到“四个转变”,即:从凭行政手段和经验办事转变到依法办事上来,从习惯于抓具体业务工作转变到善于抓住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上来;从习惯于找具体业务部门或干部布置任务转变到加强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上来;从习惯于行政首长直接处理问题转变到发挥集体作用上来。
    二、 统筹安排,增强大局意识。
    对全年的人大工作要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力戒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要抓住发展这个主题,服务全乡(镇)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作用。在工作安排上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紧紧围绕本地经济建设、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劳务经济、个私经济发展、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开展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快速发展;二是紧紧围饶法律法规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开展工作,推进基层的依法治理;三是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村政务财务公开、村委会换届选举等开展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各乡镇人大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增强履行职责的意识,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做到干一行爱一行,摒弃一些狭隘思想,用工作成果来证明自身的能力和价值。要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以虚心学习的态度,坚持不懈的精神,真正拿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钻研业务知识,尤其对监督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使自己尽快进入角色。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从严要求,廉洁勤政,求真务实,主动加强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和反映群众的呼声,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赢得群众的信赖和好评。要在科学合理地制定全年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从而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要加紧规范乡镇人大各项工作,提高乡镇人代会的质量,科学合理安排会期,杜绝不按法律程序办事的现象。要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积极主动地上报年初计划、人代会决定和年终总结,使乡镇人大工作与上级人大工作部署有效衔接。
    三、讲求监督实效,实现监督工作由浅向深转变。
    讲求实效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归宿,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项职权,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如何,关系到人大整体效能的发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权威,关系到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质性推进。监督的内容不在多,贵在精,重在抓实、抓准、抓深、抓出实效。因此,乡镇人大要把提高监督实效性作为实施监督的首要目标,作为行使监督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监督的动机和效果统一起来,树立强烈的监督意识,选准监督题目,改进监督方式,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碰硬,不循私情,一抓到底,力求实施一次监督,都能有所收获,见到实效,使监督不再浮光掠影、软弱无力,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监督、成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监督。乡镇人大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检查监督。要重点抓好对农业法、土地管理法、草原法、减轻农牧民负担条例等与广大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切实维护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村委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抓好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推动依法治乡(镇)和村民自治工作深入开展。二要加强对基层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促进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障农牧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在法律的规范下健康有序发展。三要加强廉政和效能监督。通过加大评议工作力度,推动基层机关和公务员队伍的全面建设,促进其廉政勤政,务实高效。四要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监督。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多数是反映群众意愿的“民心工程”,乡镇人大要督促政府认真办理落实,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通过抓好代表意见、建议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的监督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农牧区社会稳定。
    四、开拓创新,实现工作由守旧向创新的转变。
    开拓创新是激活人大工作的内在动力,目前,乡镇人大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点就是缺乏创新意识。实践无止境,创新也无止境,因循守旧注定要走向落后,创新发展才能永葆生机。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人大工作不是什么“二线”工作,它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线。乡镇人大要时刻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正确处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和完善工作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改变那些循规蹈矩、一成不变、落后于时代发展的工作模式,善于推陈出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重视乡镇人大理论研究,着眼于观念创新、思想创新、措施创新、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新方式、新举措。努力开辟发挥乡镇人大作用的新领域、新天地,如加强对垂管部门的监督,尝试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垂管部门和领导的评议工作等,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以新的作为,树立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地位,为乡镇“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搭建平台。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行使法定职权的主体。乡镇人大一定要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密切同代表的联系,积极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好代表作用。一要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针对换届后乡镇人大代表对人大工作不熟悉的实际,各乡镇人大每年都要定期不定期的组织代表培训,通报政情,听取意见。在培训内容上,要注重三个方面。即:注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人代会精神等的学习,切实提高代表的思想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注重《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的学习,切实提高代表的法制观念和履职能力;注重围绕产业发展,加强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使代表既能参政议政,又能成为致富能手和产业发展的带头人。二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积极行使职权。各乡镇人大要按照就近和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将本乡镇的州、县、乡人大代表编成若干个代表活动小组,推选组长,制定活动制度,就近组织开展理论学习、视察、评议等活动,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三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各乡镇人大要在人大代表中开展以 “五带头”(即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带头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发展农村经济;带头履行代表职责;带头完成各项任务;带头帮贫济困)和“五比五看”(即比遵守宪法和法律,看协助法律的实施;比参政议政,看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比走访联系选民,看反映民意和为民办实事;比监督政府改进工作,看求真务实效果;比立足本职做贡献,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主要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调动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四要认真督办议案和代表意见建议,切实维护代表及群众的利益。各乡镇人大要重视议案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制定和落实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五要组织代表述职,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责任意识。人大代表中的乡党委成员和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述职,虚心听取选民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选民代表会议报告,接受选民监督。通过开展述职活动,强化“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六要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健全群众来信来访制度,认真接待和受理代表与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代表与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把代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观察和处理问题的第一信号,对反映的一些重要问题,要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决定,该向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的,要及时反映,力求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为构建和谐乡镇作出积极努力。
    六、健全制度,改善条件,狠抓落实。
    制度不健全、物质保障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一要不断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针对乡镇人大只设专职主席(或专职副主席)无专职工作人员的现状,建议为乡镇人大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同时,要加强乡镇人大制度建设,使乡镇人大按照制度和程序来开展工作。各乡镇人大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会议制度、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制度、代表视察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代表接待制度和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接待制度等。通过建立健全这些制度,来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正常化和规范化,使我县各乡镇人大的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推动乡镇人大工作更好地开展。二要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建议为乡镇人大尽可能地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购置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划拨乡镇人大办公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为乡镇人大发挥应有作用提供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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