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形式,也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基础。县人大常委会为了进一步巩固、发展、规范、提高全县代表活动的成果,决定今年10月为“人大代表活动月”,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活动月要以“提高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加强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服务人民群众,促进代表开展工作”为目标,并制定了活动方案,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深入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各选区指导代表活动月工作,为代表活动提供全方位指导服务,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悉心指导下,“代表活动月”活动内容有创新、形式有突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代表活动月”的开展,始终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与党的中心工作同向;始终坚持在监督中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与政府工作同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同意,因此得到了县乡两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这样的代表活动既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代表意识,畅通了代表联系选民的渠道,同时也解决了存在的问题,协助政府推动了工作。 二是形式多样。创新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也是人大工作不竭的动力。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直机关各选区按照“代表活动月”方案开展活动的同时,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新活动。活动月期间,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成为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人大及县直机关各部门组织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选民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成为“人大代表活动月”活动新的亮点。各乡镇人大立足促进发展、服务群众、构建和谐三项原则,做到代表活动与构建和谐社会同步,与乡镇党委的工作部署同步,与农牧区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同步。同时开展走访选民、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视察、征求选民的意见和建议等活动。并在县电视台开办了“人大代表活动月”专题栏目,报道活动月期间好的做法和经验,对人大代表进行访谈。这些活动的开展,既充分发挥了闭会期间的代表作用,也符合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三是代表述职。县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作为“代表活动月”的一项重要内容,给选民和代表提供了一个相互了解的机会,对代表而言,是主动接受监督;对选民来说,则是依法实施监督。通过述职评议,使代表达到三个增强:增强代表意识,执行代表职务;增强政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增强选民意识,接受选民监督。正如有的代表所说:想想群众对代表的希望,觉得自己做得太少了;有了代表活动月,如再不能认真履职,就不好向选民交待了。 四是效果明显。“代表活动月”开展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带头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同时,常委会领导深入各乡镇联系代表并指导工作,带动了全县人大工作的整体推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体现时代特色,进一步促进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规范化;加之县人大悉心指导,基层人大积极行动,人大代表广泛参与,代表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推动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活动的实效得到进一步显现。 “代表活动月”活动得到了广大选民和代表的一致赞许,既为代表履职提供了一个好的平台,又为改进政府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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