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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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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 发布时间:2007-12-1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1月9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海,副主任闫桂荣、才福旦、李加、马福元,秘书长李平邦及委员共19人参加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全体会议分别由常委会副主任闫桂荣、马福元主持。

    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台本、州人民政府秘书长王斌,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俄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档案局、州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议程,会议学习传达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档案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审议了《海北藏族自治州档案管理条例》(草案);通过了海北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审议并通过了海北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审议了《海北州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要点》(讨论稿);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任命韩明辉、罗金花同志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海在会议结束时就全州各级人大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行动,团结一心、扎实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海北而努力奋斗。他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二要结合人大工作,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三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和推动人大各项工作。

 

 
主办单位:青海省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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